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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电〔2016〕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发展,进一步提高志愿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民政部在全国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系统基础上升级改造,开发了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目前,该信息系统已通过初步验收。为保证信息系统顺利运行,推动各级民政部门尽快熟悉应用系统,决定开展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试运行和示范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运行时间
2016年11月下旬至2017年3月下旬。
二、试运行范围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三、系统访问环境
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以中国志愿服务网站为主要前台和依托,以“中国志愿”APP为手机端应用,网站、手机端应用和系统直接关联。其中,网站和系统具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和监管全流程的各项功能,手机端具有查找、参加志愿服务团体、项目,扫描二维码记录志愿服务时间等功能。
中国志愿服务网站访问地址:http://www.chinavolunteer.cn。
“中国志愿”APP可以通过扫描中国志愿服务网首页上的二维码进行下载安装。
四、试运行工作安排
(一)完善内置管理账户。各级民政部门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的用户名和密码由系统内置生成。请各省(区、市)民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确定负责该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分管领导、业务处室负责人及联系人(具体管理人员),于12月5日前从中国志愿服务网首页“管理部门”登陆系统,完善用户基本信息,填报相关人员资料,修改初始密码;同时,各省份民政部门要部署本地区各级民政部门在12月25日前完成登录系统、修改系统初始密码、完善相关信息等工作(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生成规则见附件)。
(二)试用系统功能。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各级民政部门拥有用户账号审核、数据综合查询和统计分析等权限。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各级系统管理人员应按照操作手册,测试系统的各项功能权限,并利用系统开展志愿服务管理工作。系统的操作手册可在中国志愿服务网的“使用指南”栏目中下载。系统开发单位北京北大软件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设置全国咨询热线,试运行中的有关系统使用和功能相关问题请及时咨询系统开发单位(咨询电话:1881-168-3571/2/3/4/5);有关系统技术故障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人员(联系电话:13436832336、15810784075)。
(三)全国示范培训。拟于12月在北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组织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应用示范培训,由系统开发单位讲解系统功能和操作方法等内容。培训对象为各地省级管理部门志愿服务业务处室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和系统应用管理人员。
五、有关要求
(一)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是各级民政部门履行志愿服务管理职责、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推动志愿服务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全国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系统中的实名志愿者数据已经迁移进该系统。各地要认真负责地做好系统试运行的组织实施工作,选派责任心强、了解志愿服务、熟悉计算机操作的人员担任系统管理员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各级民政部门管理人员、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骨干进行培训学习,尽快使各级相关人员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技能和要求。系统开发单位将组建专门培训团队,根据地方需求统筹安排,提供人员、技术支持。
(三)各省级民政部门要做好系统试运行过程中的问题收集工作,于试运行结束前一个月,将各地反馈的意见与建议汇总发送至系统开发单位,同时抄送民政部社会工作司。
附件: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民政部门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生成规则
联系方式:
民政部社会工作司联系人:程杰,电话:010-58123510、010-58123362(传真),邮箱:chengjie@mca.gov.cn。
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技术负责人:王虎,电话010-51601071转609,邮箱:wh@chinavolunteer.cn。
民政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