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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孤儿、孤老、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有了温暖的家

    信息发布者:姜明亮
    2016-12-30 18:50:30   转载

    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实现全覆盖
    河南孤儿、孤老、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有了温暖的家

     寒冬时节,暖意涌动。12月29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经过8年的不懈努力,今年年底我省123个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全部建成,实现县(市)社会福利中心全覆盖。这项重大民生工程的完成,将较好地发挥兜底保障作用,让全省孤儿、孤老、残疾人、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都能拥有一个温暖的家。

      2008年,民政部提出在全国部分县(市、区)建设社会福利中心,为孤儿、弃婴、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老人、孤老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提供生活救助和福利服务。此后,民政部与省政府又签署合作协议,支持我省每个县(市)建设一个社会福利中心。

      2008年以来,省政府多次把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列入全省重点民生工程,郑州、洛阳、安阳、许昌、漯河等地也通过多种渠道,不断加大相关投入,各级政府累计投入支持资金超过10亿元。其中,民政部、省两级彩票公益金资助每个社会福利中心300万元左右。据不完全统计,123个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成面积达70多万平方米,拥有床位2万余张。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李经宇说:“这些社会福利中心将极大改善全省基层社会福利机构设施落后、设备不足的困境,为全省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兜底保障。”

      以洛宁县社会福利中心为例,该中心总投资约8500万元,建有儿童福利院、养老康复中心、社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残疾人托养中心等7项民生项目。其中,天蓝色墙体、城堡形状的儿童福利院,已成为全县82名孤儿、弃婴、重度残疾儿童等困境儿童安稳的家。“他们最小的2个月、最大的16岁,在这里集中食宿、学习、玩耍,得到护理人员的精心照顾。”洛宁县儿童福利院院长张晓耀说。

      像洛宁一样,我省新建的123个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大部分实现了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光荣院、救助站和老年公寓等功能的整合集中。综合性的县级社会福利中心,不仅有效整合了公共服务设施,实现资源共享,还便于科学管理、统筹协作。

      目前,兰考、荥阳、灵宝等89个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已投入使用。明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加强标准化建设,尽快推动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全部投入运行,让更多困难群体享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记者 卢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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