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党建扶贫 > 正文
    购物车
    0

    强化四种意识 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信息发布者:姜明亮
    2016-10-31 23:39:35   转载

    强化四种意识 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本报讯 川汇区检察院强化四种意识,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

      强化被监督意识。川汇区检察院组织干警反复学习《监督法》,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长期来抓,加强干警的被监督意识,使干警深刻认识到,只有依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和支持,才能不断提高干警的执法水平和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办案能力。

      强化责任意识。川汇区检察院把每年一次的区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工作会议作为检察机关联系人民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形式,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意见和建议,确保检察院工作报告全面、准确反映检察工作。

      强化配合落实意识。川汇区检察院始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配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工作监督,努力确保各类交办事项落到实处;认真执行区人代会及其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决议;实行人大代表交办案件督办制度,保证交办案件准确及时办理。

      强化沟通意识。川汇区检察院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增进了解,沟通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听证会,使案件办理更加透明、公正、公平。明确专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日常工作联系,做好督办反馈工作,使检察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化、规范化。(康志堂 白洁茹)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